发布日期:2024-09-11 13:26 点击次数:156
(原标题:佛山市广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被罚金 10000 元、充公作歹所得 200 元)
金融界讯息,近日,佛山市广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因未奉行电梯爱护施展的安全解决义务,配资者被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说念劳动处罚金 10000 元、充公作歹所得 200 元。
佛山市广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违抗了《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七)项,组成了非法算作。罚金 10000 元、充公作歹所得 200 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家:天眼君